维基百科:申请成为用户查核员/Ham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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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投票 截止時間2026年10月22日 (四) 00:00 (UTC)
- 申請者:Hamish (討論 · 貢獻 · 日誌)
- 自荐/提名词:
你好,根据RamzyM (WMF) @ 2026年7月24日 (五) 15:43 (UTC),本地可恢复申请用户查核员,注意到您活跃于傀儡调查和跨维基活动,不知您是否有意于本次参选?
— User:小老虎3018 2026年9月29日 (二) 20:09 (UTC)- 被提名人意見:
感謝關注,有意。
— User:Hamish 2026年9月30日 (三) 19:17 (UTC)
- 被提名人意見:
- 提問時間:2026年10月1日 (四) 00:00 (UTC)
- 投票時間:2026年10月8日 (四) 00:00 (UTC)
意見
[编辑]- 邀請歷任使用者查核員@Alexander Misel、Bencmq、Cdip150、Jimmy Xu、Kegns、Lanwi1、Mys 721tx提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6年10月7日 (三) 14:58 (UTC)
問題
[编辑]Tem的問题
[编辑]基於本人從提問期開始前就已經有在擬定問題,因此在此成為第一個對您提問的維基人,以下為相關問題:
1. 基於您即將要參選使用者查核員,而透過區分不同帳號間是屬於模仿犯之類的真人傀儡或由同一人操作之傀儡會是很重要的一環(這會影響到在封鎖操作上,應只封鎖其中一個帳號亦或是應該多個帳號同時封鎖),想請問您在編輯傾向非常相似甚至完全相同的情況下,會如何區分不同帳號或臨時帳號屬於由同一人操作之傀儡或者是它們彼此之間是真人傀儡關係,藉此以降低對於不同帳號間的影響?
--Tem Bary Palit(留言) 2026年10月1日 (四) 06:37 (UTC)
- 感謝提問。我會主要依賴各疑似傀儡賬戶有記錄留存的時間線、操作IP和UA的相關信息,輔以編輯細節中潛在的細微差異來判斷,然而這是一個非常case by case的過程,無法一概而論。舉一個非常簡單但也很片面的例子,假設A用戶在10:00使用了某地區IP編輯,B用戶在10:01使用不同地區IP做出了行為習慣相似的編輯,就可以傾向考慮這是一個模仿犯而非同一人操作的傀儡,但我仍需強調這是一個十分片面且武斷的結論,僅是舉例使用,而過度詳細闡述具體判斷方法可能會影響反傀儡破壞工作,恕不繼續詳述。不過即使依靠CU數據,我都覺得無辦法完全精準區分傀儡賬號之間是模仿犯還是由同一人操作。--Hamish | Hopewill camelot 2026年10月1日 (四) 09:06 (UTC)
Srapoj的问题
[编辑]其他有本地CU的姊妹项目大都仅允许CU为开放代理使用者授权IPBE。若本站的CU能够运作,您认为这会对IPBE的发放流程产生什么影响?(看到GZWDer在phab:T396010#10884172说本站曾经有机器人检查持权用户是否在使用代理,不过既然基金会法务有意见且相关API现已停用,故不再适用。)--Srapoj(留言) 2026年10月1日 (四) 13:30 (UTC)
- 感謝提問。假設本地CU能夠正常運作,我認為本地IPBE應適當限縮授權流程,但本站的客觀IPBE需求情況不能與其他項目相提並論,具體如何限縮或許需要進一步與社群商議。另外考慮到近期某系列傀儡的特征,在授權時確認用戶系客觀上的IPBE需求者,包括但不限於受到著名安全網關的影響之情形,應作為本地CU運作時授予IPBE權的前置條件之一。所以我會讚成彼時的CUer應主動審查或抽查持權用戶是否確實有繼續持權的必要,當然重新寫一個機械人也不是不行,倘若未來本地CUer人手足夠,將主要賦權角色交由CUer亦是可行之舉,但這就扯遠了。--Hamish | Hopewill camelot 2026年10月1日 (四) 14:06 (UTC)
感谢说明,又想到了所以补点问题:对于受短期range block(非开放代理)影响的用户,您会倾向于给短期(例如持续到相关封禁过期为止)的还是不限期的IPBE,会否因账号新老而有区别?是否应将各情况的处理建议写入站内的文档?
英维将受自动封禁影响情况单独拆出了en:Template:Unblock-auto,您认为本地有无必要这样做?--Srapoj(留言) 2026年10月4日 (日) 13:34 (UTC)
- 我可能會優先看能否解除range block來規避影響,如果無法解除的話,我的傾向是會給短期權限,但對於權限期限來說,仍然基於本站目前IPBE賦權的特別性,每位管理員有自己的判斷也很正常,所以我暫時不會考慮提出此建議。對於unblock-auto的話,在本站的CU沒有正常運作的前提下,我認為沒有必要,運作之後可以考慮引入,但又考慮到活躍性差異,不引入其實應該不會有可見性影響。--Hamish|Hopewill camelot 2026年10月4日 (日) 14:24 (UTC)
匿名用户的问题
[编辑]我是一位选择匿名提问的用户,目前编辑次数不到500次但是已达自动确认。
我有点疑惑您对User:配合比全额更好(说说而已)做出的永久封禁,理由是您认为此用户是User:我是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的傀儡,并拒绝了封锁申诉。
我想请问您如果当选,是否会对两位用户进行CU?如CU结果是
不太可能或
不相关或
无结论,您是否会考虑接受申诉?
以上仅两个问题。--~2026-53093-91(留言) 2026年10月3日 (六) 11:30 (UTC)
- 感謝提問。首先封鎖申訴不是我拒絕的,我只是給處理的管理員提供了一些我藉以判斷的巧合。回到問題本身,我的答案是不會,這其中包含了一定程度上的避嫌事宜,也有對用戶私隱的尊重,而且其實技術上現在也無法對兩個賬號進行CU。假設真的有CU數據,除非結果是
不相关,並且沒有其他任何可能影響CU結果的情況的話,我對接受申訴的態度仍然會保持中立。--Hamish|Hopewill camelot 2026年10月3日 (六) 11:47 (UTC)
- 見到您接受註冊用戶未登入的提問,故同前來。合先敘明,在下是合格選民,會投反對票,因您是前WMC成員,以及您是疑從有罪嚴格辦案執法,而允許了未登入提問,這兩項讓在下認為可能有版本差異標準不一。正提問3點:一,若是您選上後會查上個臨時帳號以及在下的註冊賬號?二,前陣子日本語維基百科因為私人恩怨導致持有權限人士的變動,您認為用戶因私人行為(如利用身分信任、或是偷拐搶騙或等)會影響維基百科運作或是用戶查核持權?三,您與另一位候選查核員形似友好,這會對你們產生利益迴避問題?或者是案情判斷的共識度更有利?—~2026-53732-80(留言) 2026年10月6日 (二) 12:11 (UTC)
- 感謝提問,但我不認為自己是前WMC成員,以及疑從有罪嚴格辦案執法是如何得出的,我個人認為是我認為有疑的往往傾向於不做管理操作,只會做自己確定的事,而對於未登入提問我是向來歡迎的,您可以去看上一次的rfa,也有一個等同於未登入的提問,標準不一這個事只能說是見仁見智,我完全理解每個人有不同看法,但如我所說,我有疑的往往傾向不做管理操作。一、首先我不會主動查核,這是違反方針的。其次用戶查核不能揭露註冊賬號和臨時賬號的關係;二、沒有特別理解這個問題,對於日本語維基百科的事情我沒有太細看(看不懂),但我的見解是用戶私人恩怨不應該影響到站內的權限運作;三、容我自認為我與每一位編者都希望能夠友好相處,我也沒有和候選查核員有超出一般維基協作的友好,所以我認為,即使是您認為的友好也不會產生影響,每個人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Hamish|Hopewill camelot 2026年10月6日 (二) 12:34 (UTC)
Sksawf的問题
[编辑]候选人您好,请问阁下认为,本地用户查核比交给元维基监管员查核有什么优势?是不是本地用户查核能更熟悉破坏者的倾向,以LTA:神笔可乐为例?
另外,如果本地有用户查核员,对LTA:神笔可乐的调查是不是能更高效?--Sksawf(留言) 2026年10月4日 (日) 09:37 (UTC)
- 感谢提问。首先第二、三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以神笔可乐为例的话,我认为或许应该还存在一些没有被发现的sleepers,但就像对其的最近一次查核一样,有时需要主动提供账号进行对比,才会知道一些潜在的、没有被监管员主动探索到的、但存在数据的用户是不是确实为其傀儡。除此之外,本地用户查核正常运作的话,本地CU方针也可以开始使用,我认为这个也是大优势之一,就目前来看,range block时而导致正常用户被影响,还甚至会有一些不知道如何提出申诉的新用户,这会一定程度上减少新用户加入的积极性,往理论层面来说,违背了“自由的百科全书”这一初衷。当然,基于CU一般都是管理员兼任,处理傀儡破坏的时候也会更快,以上是我认为的比较重要的优势。--Hamish|Hopewill camelot 2026年10月4日 (日) 12:37 (UTC)
bluewhalie的問題
[编辑]hamish是當下「提報兩名管理員於《林媽利》爭議中的不當管理操作及程序公信力問題」中被點名質疑的兩名管理員之一。
就閣下在相關討論中所展現出的言論、行為、政治立場及處理異議的方式,本人想請閣下回答以下問題:
1. 在相關爭議尚未充分釐清,而閣下的中立性、權限運用及品行均已受到具體質疑,並且有具體事證可核實的情況下,中文維基百科是否適宜授予閣下查核員權限?
2a. 閣下此前曾提出如下批評:
「因其並未通過部落會議決議,又違反《原住民基本法》,隨即發出信件向國科會和原住民委員會告發。」來源中確實提及了「林媽利未依《原住民基本法》取得部落會議同意」以及「發函抗議」,但這並不能被簡簡單單綜合並改寫成上述那句因果關係絕對單一的斷言。其被原住民團體抗議與告發的潛在原因中,明確包含了「未完整告知研究目的」、「違反醫學倫理」等同樣甚至更為關鍵的要素。這種為了特定敘事而對來源進行的「片面截取」與「因果重組」,絕不是所謂的客觀與精確,更稱不上是「對來源作忠實轉述」。
請問,這一段論點是否由AI挑選或起草?如果是,在提出如此嚴重的「片面截取」「因果重組」指控以前,閣下是否曾人工核對原文?
原文實際寫的是:
「但葛瑪蘭發展協會認為,林媽利沒有完全說明其研究目的,也沒有向族人充分說明他們的權益,違反醫學研究倫理,因其並未通過部落會議決議,違反《原住民基本法》,隨即發出信件向國科會和原住民委員會告發。」
既然「未完整告知研究目的」「違反醫學研究倫理」「未通過部落會議決議」及「違反《原住民基本法》」本來就在同一個句子之中,閣下為何會指控本人「片面截取」及「因果重組」?
2b. 閣下最初質疑的是「未通過部落會議決議」及「違反《原住民基本法》」;在這項質疑被證偽後,又轉而質問為何沒有同時放入「未完整告知研究目的」及「違反醫學倫理」。請問,在發現原先理由不能成立時,為什麼閣下不是檢討反省,而是轉移指控內容?而且是新的、錯誤的指控內容?
2c. 閣下曾稱本人是「為了特定敘事」而不納入「未完整告知研究目的」及「違反醫學倫理」。那麼請閣下具體回答:本人試圖建立的「特定敘事」究竟是什麼?
2d. 如果上述指控並非AI生成,而是閣下本人通過閱讀形成的判斷,那麼閣下是否可以直接說明:原文哪一部分被本人「截取」了、哪一項因果關係被本人「重組」了,以及這種「重組」如何能支持閣下提出的所謂「特定敘事」?閣下曾在討論中影射本人存在AI幻覺的問題,這關乎您作為管理員的誠信問題,請閣下務必說明這段指控怎麼出來的?您還要選擇緘默不回嗎?
3. 當然,閣下也知道,這是整件事情的後一小段。那麼在一項為「無限期封禁」提供理據的討論中,爲什麼閣下會接連出現:
來源沒看全; 編輯歸屬都搞錯; 原文內容看漏; 切割文句,擴大解釋; 扭曲、濫用方針; 錯誤被指出後不檢討,反而加碼指控; 最後再把事實爭議轉成對當事人的「詭辯」「AI幻覺」等評價;
如何解釋,這些行爲?
尤其顯得諷刺的是,實際被討論的內容,大多如此瑣碎,這不是在爲無限期封禁找理據嗎? 所以本人面對的,究竟是您作爲管理員,幾次偶爾的「粗心」「疏忽」,還是一種已經值得嚴肅檢視的管理方式?
4. 如果在所有證據公開、人人能覆核的爭議中,申請者hamish尚且能如此作為,那麼在資訊更敏感、更加不對等的查核工作中,我們憑甚麼相信同樣的行為模式不會再次出現?又或這項權力不會被濫用?
考驗中文維基百科系統公正性的時候到了,以上均有具體事證,可供查驗,請見(互助客栈/其他)中的討論記錄。--Bluewhalie(留言) 2026年10月5日 (一) 17:59 (UTC)
- 感謝提問。
- 從我的角度來說,我不認為閣下說的在本案中有具體事證可核實的事實成立,故此如果社群信任,我認為適宜。
- a. 否,N/A。我不確定是不是閣下的「因其」和我理解的「因其」不是一個意思,我理解的是「因為她」(原文指林),所以在來源提出了多種原因的時候,只寫「決議」部分是不妥當的,是片面的,是因果重組;b. 我原文寫的是「又是否僅僅因為...」,不認為閣下何處證偽了,此處恰好和前一個回答相證,我是在說同一個問題;c. 特定敘事就是在指閣下僅歸結了「告發」的原因為「決議」部分;d. 把a./b./c.綜合起來就可以回答閣下,但我實在是不知道這如何能和「作為管理員的誠信問題」扯上關係。
- 來源沒看全的問題我已經說過了;編輯歸屬問題我也說過了;原文內容看漏是哪?切割文句,擴大解釋又是什麼?扭曲、濫用方針更是什麼?錯誤被指出後不檢討,反而加碼指控暫時是閣下單獨指控的,我不認為有這個行為;最後再把事實爭議轉成對當事人的「詭辯」「AI幻覺」等評價,您可以問問社群其他人對這一連串提報的看法,我不再多做評價。下面這兩個問題我才疏學淺,沒看懂您要表達什麼。
- 用戶查核為了避免閣下所指的情況出現,在本地沒有兩位用戶查核員的時候,是不會運作的,而且用戶查核就閣下所言的資訊更敏感、更加不對等,互相更會起到監督作用。
- 基於我在上述回答的時候發現閣下似乎沒有讀完整我的回應,如果閣下沒有閱讀長文論述的能力,我建議閣下也不要使用長篇大論,簡明扼要地概述您需要闡述的觀點,方便社群各位閱讀,這樣或許能夠到更多的人參與到閣下的案件,另外發表意見時請簽名,這是應有的禮儀,非常感謝。--Hamish|Hopewill camelot 2026年10月5日 (一) 18:38 (UTC)
- 1.阁下第一次事實性錯誤,很不情願地承認了,還沒有?Special:diff/94483904第二論為無限期封禁舉證,在第三點你是不是質問本人為什麼措辭用「裁定」,結果來源裏面就是用的「裁定」,這種理由,你拿來為封禁舉證,是不是從你的角度來講,足夠了合適了?在第二點,「在世界上白種人與日本人具有米田堡血型的比例不到萬分之一」是別人的編輯,閣下拿來為封禁舉證,diff後來也給你了,這裏再給你一次,您還認為沒有什麼具體事證可核實?
- 2a.你在講什麼,所以是不是AI起草的?有沒有人工核對?同一個句子裏,就有「完全說明其研究目的」、「違反醫學研究倫理」,閣下是怎麼把這兩句怎麼看沒的?還拿來作指控?
- 3.閣下沒看全的問題可多了,2a不就是原文內容沒看全嗎,閣下要是看全了,會花那麼大篇幅,來指責我沒放「『未完整告知研究目的』、『違反醫學倫理』」這兩個「同樣甚至更為關鍵的要素」?您沒有回答的2c就是被證偽後轉移內容並且加碼的事證啊,引文就在本頁,你也要抵賴?閣下是當事人,這一系列的問題,在互助客棧的討論裏,本人有詳細的、甚至專題的解釋,你要是有看,那應該知情,你要是沒看,我可以等你看了再回答此題,可以適度原諒閣下的沒有責任心和沒有禮貌。同樣地,2還剩下三題,您要是有底氣的話,不難回答,可以給您時間,之後作答。
- 4.本人擔憂的是,閣下在證據公開、人人能覆核的爭議中所展現的判斷與處理方式,都能夠如此言行表現,怎麼讓人相信這不會在查核工作中重現,閣下回答的卻衹是「另有一名查核員可以監督」。制度上的第二道防線,並不能取代對閣下本人適任性的檢驗,否則任何候選人的品行、中立性與過往行為,都可以用「有人監督」一語帶過。人人都能覆核,閣下都可以這樣了,更何況才兩個人?
- 5.這已經涉及人身攻擊了,另外,請不要拿技術問題,上綱到禮儀層次,這很不厚道。誠實地回答問題,有錯誤就承認,才是最大的禮貌。--Bluewhalie(留言) 2026年10月5日 (一) 21:02 (UTC)
| “ | 被提報人在「林媽利」事件上沒有或拒絕抓住重點 | ” |
| ——User:1F616EMO,Special:Permalink/94785173#Bluewhalie | ||
Borschts的問題
[编辑]這是本地用戶查核制度恢復後的第一次選舉,無論成功與否,都提前感謝你的熱情。
- 問題1:你曾於2021年被維基媒體基金會解除進階權限,目前是管理員、介面管理員以及仲裁委員。假若有人認為,你曾被基金會行動制裁,繼而對你是否有足夠的可信程度擔任此位置產生懷疑,你會如何解釋?
- 問題2:請論述涉及臨時帳號的傀儡調查時,用戶查核工具的限制。
- 問題3:假設你當選了,且本站有多於一位用戶查核員。你觀察到另外一位用戶查核員Soup進行了以下的查核:
• 2030年10月15日 (日) 21:18,Soup (檢查由)取得了藍色的海 (對話 貢獻 檢查在)的IP位址 (疑似LTA)
- 根據此背景,請各自列出:一個你會要求監管員立即介入的情境、一個你會提出例行解任程序的情境、一個你會要求仲裁委員會審議的情境、以及一個你會要求申訴專員介入的情境。
- 歡迎簡短回答,言之有理且符合方針要求即可。
除此之外,我在會議的時候和幾位監管員、英文維基用戶查核員和基金會員工討論過,他們願意提供額外的培訓和經驗分享(備註:這個與learnwiki的2-4小時課程不是同一個東西),預計會以線上會議的形式進行,如果你當選了,你是否有意願參加?祝好運。Borschts+ 2026年10月8日 (四) 07:48 (UTC)
- 感謝提問。
- 首先,我認為在基金會行動後,重新獲得社群信任並且現在已經成功申請這三個進階權限,可較為直接地觀察到我在社群中的信任度。其次,前述行動彼時同步撤銷承認了幾位相關用戶的ANPDP[1]/[2],但我並不在此列。以及,在我申請全域更名權限的時候,我主動申報了自己OA2021的相關歷史,有一位現任U4C成員以「...I don't think your trust is impacted at all by the office action...」和「...Considering Hamish was not one of the 7 users banned, I'm not convinced that they've lost any trust with their local community, nor in general...」作評。雖然非本地活動的用戶或許並未深入了解該行動的具體情況,但其公開在元維基上作出的評論應可供社群參考。從前三點,我認為可以比較好解釋這一問題。
- 用戶查核工具原則上是不接受關於臨時賬號的查核的,這是方針層面的限制。假設方針允許的情況下,僅從CU工具的技術層面來說,由於臨時賬號創建的機制附著於Cookies產生,而用戶查核工具可檢視的技術數據也極為有限,在此基礎上判斷是否為同一人操作,理論上來說存在一定概率上的假陽性,特定情況下要達到用戶查核工具中提供數據的匹配度在我看來並非小概率事件,而且如果有心使用傀儡賬號的用戶要達到規避用戶查核工具其實也並不是難事。故此總體上無論是從方針還是技術角度都難以使用用戶查核工具來直接斷定臨時賬號和註冊賬號之間的關係。
- 閣下要求例舉的情境存在重疊部分,即有可以同步要求監管員除權和提交仲裁委員會等處理的情況,為回應閣下的問題,仍作分別例舉。由於可能有潛在的各類違反方針情形,下方沒有做描述的,均假設Soup的其他行為分別在各情境中符合方針規定。沒有在對應情境中出現的情況,也不代表我認為該情況不適用對應處理,例舉如下:
- 進一步查看Soup的查核記錄,發現近期Soup以「疑似LTA」或其他類似的空泛理由連續獲取了數名正常貢獻用戶的技術數據,且不存在針對這些用戶的傀儡調查請求。
- 假設藍色的海是本地資深編者,近期藍色的海在互助客棧與Soup就某提案存在不同意見,並且已嘗試與Soup進行溝通無果或溝通但Soup未能提供合理查核依據。
- 本地存在針對藍色的海的傀儡調查請求且該請求提交的證據足以使我判斷藍色的海存在濫用傀儡的可能性,但藍色的海與Soup一直以來在社群某領域存在懸而未決的爭議。
- 仍出於對用戶個人私隱以及相關方針的尊重,請恕本人愚見,以上三情境以及任何涉嫌違反私隱政策或ANPDP等要求的情境均應要求申訴專員介入。
- 有意願,感謝。--Hamish|Hopewill camelot 2026年10月8日 (四) 09:30 (UTC)
- 感觉那几位撤销ANPDP的原因是身处中国大陆吧。虽然NDA的政策变更和OA2021应该是一系列行动。--GrandCeres(留言) 2026年10月10日 (六) 11:09 (UTC)
- 或許如此,但只有Legal員工知道原因。--Hamish|Hopewill camelot 2026年10月10日 (六) 13:00 (UTC)
象象的問題
[编辑]- 如果有人發起傀儡調查,指出一名編者可能涉及登出編輯,並列出相關臨時帳號,請問在何種情況下您會查核該編者是否有登出編輯?
- 如果該請求為私下直接向您提出,您又會如何處理?
- 如果您接受此類查核的話,會披露多少資訊予非查核員?
--象象🐘(留言|貢獻) 2026年10月8日 (四) 19:16 (UTC)
- 感謝提問。這三個問題我一起簡要回答了,就我個人的理解來說,只有一種情況會查,那就是基金會要求下進行查核,當然這種時候都不需要我去查,所以無論是私下還是公開,我的回答都是一致的不予查核,所以也不存在披露信息的問題。--Hamish|Hopewill camelot 2026年10月9日 (五) 13:36 (UTC)
- 感謝答覆,那好奇如果是來自仲裁委員會的查核請求(如Wikipedia:仲裁/請求/案件/Mafalda4144、Tisscherry傀儡调查/2026年登出編輯案),您會如何處理?--象象🐘(留言|貢獻) 2026年10月9日 (五) 20:04 (UTC)
- 見下方的第二條,考慮請求監管員幫助。--Hamish|Hopewill camelot 2026年10月9日 (五) 21:18 (UTC)
- 感謝回答!--象象🐘(留言|貢獻) 2026年10月10日 (六) 07:11 (UTC)
- 見下方的第二條,考慮請求監管員幫助。--Hamish|Hopewill camelot 2026年10月9日 (五) 21:18 (UTC)
- 感謝答覆,那好奇如果是來自仲裁委員會的查核請求(如Wikipedia:仲裁/請求/案件/Mafalda4144、Tisscherry傀儡调查/2026年登出編輯案),您會如何處理?--象象🐘(留言|貢獻) 2026年10月9日 (五) 20:04 (UTC)
薏仁將的問題
[编辑]感謝Hamish君申請用戶查核員申請,過去數年來因為信任方面的問題及疑慮,基金會將相關職位權限暫時凍結,而有鑑於本地仲裁委員會的設置及實際運作趨於穩定步入正軌,再加上本地仲裁委員會的爭取之下,於今年重新開放該職位人選的遴選,樂見有能力及熱忱用戶參與,這邊以近期客棧討論的議題做為相關提問:
- 1.客棧議題的討論是日語版維基百科疑似幾位具有管理權限的用戶對於某些觀點與立場的不同產生嫌隙甚至因此擴大為「劇烈爭議」(如:小圈子文化的拉攏、不同立場彼此批判、散播不實言論…等動作)以致於事件越演越烈,最終導致涉事的相關人員「解任、彈劾」收場。這邊要提的問題是:
- Q1.假設您當選用戶查核員並取得相關權限,而在相關查核比對過程或者觀點上與其他的查核員觀點有所衝突,請問您會選擇如何解決爭議與衝突或者前置作法(例如:溝通協商)?
- Q2.承上,假設情境是,若對方查核員也認為自己的觀點沒有錯,而導致陷入僵局,甚至可能會進一步的影響查核工作日程安排,而前面的協商與溝通顯然屬於無效狀態之下,是否會尋求其他渠道適當介入調解?
- Q3.假設查核比對結果是社群無法理解或者悖離社群期待,公信力備受質疑時,此時的你是否會選擇澄清解釋或者說明,才不至於社群的「信任感」流失?這裡舉一個過往例子做情境,例如:M君這位用戶因故被管理員施以不限期封禁;而不久後出現用戶T君,然而該君對於反破壞及巡查皆有顯著的貢獻,而幾次的編輯爭議導致可能被懷疑是M君繞過申訴的傀儡(因其編輯傾向與語氣幾分相似)被提報SPI,而,然而身為查核員的你,苦於行為證據量的不足或者此些微的相似無法足以支撐可以判斷二者的相關聯性時,請問你該如何處理?而面對可能提案人或者其他關注的用戶無法理解時,您該如何處理才能化解其不滿與疑惑?
- Q4.對於自己在維基百科的期許及勉勵的話。
以上提問,尚有勞您撥冗回覆,謝謝。--薏仁將🍀 2026年10月9日 (五) 02:03 (UTC)
- 感謝提問。
- 溝通協商是必要前置做法,在溝通協商無果的時候,我會考慮在公佈查核結果時,註明「查核員John對本次查核結果表達了不同看法,認為……」。
- 參見回答1。因用戶查核數據是私隱數據,且假設我能夠進行用戶查核,那本地用戶查核應擁有自治權的,在不存在重大濫用的情況下,我應該不太會尋求其他幫助,本身用戶查核都只是一個數據比對的工作,註明有不同看法並公佈結論是我認為比較好解決查核員看法衝突的辦法,當然,如果涉及到重大濫用,我可能會考慮到請求監管員的幫助,但這是應對極端情況的方法。
- 我會通過就用戶查核的已公開的技術上的限制做出一些具體範例或是更細緻的分析,來讓社群理解用戶查核本身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有心繞過用戶查核的破壞者是無論如何查核都無法通過工具來鑒別是否屬同一批傀儡賬戶的,這一點我在上方也提到過。如果說,假設行為證據量的不足或者此些微的相似確實無法令到我判斷二者的相關聯性,而我與二者並無其他爭議等情況,我會視社群在SPI的共識決定查核或是將該案交由其他用戶查核員處理,而非徑行查核,如果始終懸而未決,考慮交由仲裁委員會,交由其決定是否介入處理。所以其實用戶查核員有時能做的也十分有限,我在此時能做的只有盡可能嘗試讓這些用戶能夠用戶查核工具並不是萬能的魔力棒,在不需要甚至可以說非必要用到時,用戶查核都不應該進行,當然我也會試圖深入尋找是否能夠有更多的行為證據來讓我判斷二者的關係,但此時我會考慮將此類我發現的證據公之於眾,並交由其他用戶查核員判斷是否介入查核,而不是為了查核而找理由來查。
- One great show can change the world?沒有什麼期許和勉勵的,做自己,以及自己該做的就好。--Hamish|Hopewill camelot 2026年10月9日 (五) 13:57 (UTC)
vertin的問題
[编辑]预先声明,以下并非针对你个人。我会向每一位候选人提出同样的问题。
众所周知,CU的恢复存在很大争议,也有许多人对此表示反对。
如果一些人仅仅出于反对CU政策的目的而把票投给你,甚至因此导致你落选,你会如何看待这件事?
换句话说,你如何看待一项成为共识的政策,却依然会招致如此多反对者这一现象?--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6年10月11日 (日) 01:22 (UTC)
除此之外,你如何看待“虚假CU结论”事件? 你认为CU有哪些局限性?--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6年10月11日 (日) 01:56 (UTC)
- 感謝提問。
- 我對落選這件事不會有任何看法,在這巧有一位維基人詢問我的參選意見前,本身我都沒有想過參與本次選舉,但既然有社群編者注意到了我(當然還有另兩位),我其實都思考了一陣決定要不要參選,因為參選前相信都可以預到本次選舉的結果大概率會是什麼走向,只是我認為一件事總需要有人來做,就算只有我一人參選,我也希望通過這一次選舉來看看社群對於本地CU的最新想法,並期望能夠獲取到一些意見以在未來可用於向T&S或相關基金會方面提交,以更好應對本站社群對CU的爭議從而使用戶查核更顯著有益於社群,這可能是本地最終選舉產生其他用戶查核員但執行方針要針對性改變,也可能是本地在提交SRCU時可以有一定程度上的放寬,不過這兩者都是我的設想,畢竟我當時在HAM貢獻的時候也沒想過基金會在8年之後才把權限交還本地。
- 對於您提到的這個事件,因為我看不到當時的CU數據,但現在CU工具能看到的技術數據相比所有技術上可以留下的數據來說也是少之又少,其各項數據對於認定各賬號是否為同一人,尤其是在刻意規避CU的情況下,效度是仍待考量的,故CU的局限性是不可忽略而客觀存在的,這我也在上方的回答當中有提到。我沒有去翻查當年CU工具的技術原始碼等資料,但既然時至今日其局限性仍然存在,而理論上技術又是不斷進步的,想必在當時通過
2015年12月31日發表的內部資料《有關中文維基百科CU之技術要素、特點及漏洞》
來實現規避CU,並讓用戶查核員給出刻意規避CU的兩賬號「不相關」的結論是完全可能出現的。對於其他的方面,由於我沒有全程參與到相關事件,不知其全貌,恕不另行評價。
- --Hamish|Hopewill camelot 2026年10月11日 (日) 16:01 (UTC)
现在CU工具能看到的技术数据相比所有技术上可以留下的数据来说也是少之又少,其各项数据对于认定各账号是否为同一人,尤其是在刻意规避CU的情况下,效度是仍待考量的
- @Hamish:那你认为通过 JavaScript 泄露 WebRTC 的真实 IP 地址、获取屏幕参数等方法,可以提高CU工具效度吗?
- 假如有一天规避CU已经变得超级简单,上述的方法有机会实施吗?--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6年10月11日 (日) 16:14 (UTC)
- 誠然,通過這種注入式方法獲取到這些資料,無論獲取到的數據是否有經過客戶端相對應的欺騙式處理,都可以提高CU工具的效度,但這些要實施起來,合規風險就很高,而且這與基金會的隱私政策完全相背,所以至少基金會下的項目不可能也不會實施。--Hamish|Hopewill camelot 2026年10月11日 (日) 16:23 (UTC)
假如有一天規避CU已經變得超級簡單
,假如這個假如已經實現了,我想CU一定會被摒棄而不是通過這種過界的主動式獲取來服務於CU。--Hamish|Hopewill camelot 2026年10月11日 (日) 16:25 (UTC)- @Hamish:
- 不知道你对
过界的
的定义是什么,毕竟2021年的测量发现全球访问量排名前10万的网站中有超过10%存在指纹行为,排名前1万的网站中超过四分之一。[1][2] 合规风险
又是什么,毕竟欧盟与英国等司法辖区的监管机构已明确把指纹列入与Cookie同类的受监管技术,要求在用户知情同意的前提下使用。[3][4]- 至于
隐私政策完全相背
.说句实在话,我觉得挡不住,基金会完全可以修改隐私政策,到那个时候因为这种修改选择退站的终究是少数. - --Vertin,do you want to be the timekeeper? 2026年10月11日 (日) 16:40 (UTC)
- 過界和合規風險都是基於當前基金會的私隱政策來說的,所以如果基金會願意為了服務於CU來修改私隱政策,那這些都不算什麼。--Hamish|Hopewill camelot 2026年10月11日 (日) 17:02 (UTC)
- 換句話說,我個人認為基金會不太可能為了服務CU來修改私隱政策。--Hamish|Hopewill camelot 2026年10月11日 (日) 17:07 (UTC)
- 過界和合規風險都是基於當前基金會的私隱政策來說的,所以如果基金會願意為了服務於CU來修改私隱政策,那這些都不算什麼。--Hamish|Hopewill camelot 2026年10月11日 (日) 17:02 (UTC)
参考資料
- ^ Gómez-Boix, Alejandro; Laperdrix, Pierre; Baudry, Benoît. Hiding in the Crowd: an Analysis of the Effectiveness of Browser Fingerprinting at Large Scale. Proceedings of the 2018 World Wide Web Conference (WWW '18). ACM: 309–318. 2018. doi:10.1145/3178876.3186097 (英语).
- ^ Iqbal, Umar; Englehardt, Steven; Shafiq, Zubair. Fingerprinting the Fingerprinters: Learning to Detect Browser Fingerprinting Behaviors. 2021 IEEE Symposium on Security and Privacy (SP). IEEE: 1143–1161. 2021. doi:10.1109/SP40001.2021.00017 (英语).
- ^ Cookies et autres traceurs : que dit la loi ?. CNIL. [2026年9月1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6年9月19日) (法语).
- ^ What are storage and access technologies?. Guidance on the use of storage and access technologies. Information Commissioner's Office. [2026年9月1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6年9月17日) (英语).
Subscriptshoe9的問題
[编辑]在您的認知中,何謂用戶查核?目的是什麼?意義是什麼?要怎麼運用這個權限?如何避免濫用? 謝謝。--小過兒(留言) 2026年10月11日 (日) 12:43 (UTC)
- 感謝提問。其實用戶查核一言之就是通過工具提供的各賬號技術數據來比對個賬號是否存在由同一人操縱的情況,目的就是用來打擊那些不當使用多重賬號對項目造成影響的用戶。因為其可以接觸到可用以識別個人的資料,所以必須在合乎方針要求的情況才可實際使用,具體到常用場景也就是SPI,只有在出具的行為證據使得處理人員產生合理懷疑,且無法通過鴨子測試確認為傀儡的時候方可使用。而對於濫用權限的部分,我想我在上方已經有過一些闡述,在此我簡要概括為在任何時候都應將尊重用戶私隱擺在第一位,不應在用戶查核不適用的情況下介入,也不應在任何公開環境洩露任何從工具中可以獲取到的詳細信息,而在使用工具時亦應在日誌詳細記載可追溯的原因以供其他用戶查核員複審。--Hamish|Hopewill camelot 2026年10月11日 (日) 16:17 (UTC)
- 收到回覆,謝謝您。--小過兒(留言) 2026年10月12日 (一) 02:47 (UTC)